根據G20峰會領導人聲明,到2015年年底完成共同對抗跨國公司避稅行為的計劃實施達成共識。這對中國而言,意味著通過全面加入國際反避稅行動,提升自己的反避稅水平,力堵跨國公司的避稅通道。
  國際稅收體系最大改革
  “G20啟動的這項名為‘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行動計劃,堪稱近百年來國際稅收體系最大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表示。
  G20確定的改革原則是,利潤在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價值創造地徵稅。G20稅收共識總體上對中國等實體經濟活動豐富的國家有利,對避稅地和低稅國家不利。
  空有GDP卻不見稅收
  反避稅與避稅,實際上是一場各國稅務部門與跨國公司的“貓鼠”博弈,記者將從“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說起,揭秘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
  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業,總部設在美國。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資設立了外商獨資企業,註冊資本高達2000萬美元。但令人蹊蹺的是,它在中國的子公司自設立以來幾乎沒有什麼盈利。
  調查發現,這家公司利潤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給美國母公司。我國稅務部門指出其不合理性,最終,M公司的中國子公司補稅及利息共計8.4億元。
  一些稅務專家告訴記者,這一案件揭示出跨國公司避稅的慣用手法——轉移利潤,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空有GDP,稅收不見了”。多舉措扎緊反避稅籬笆
  廖體忠告訴記者,中國於2008年出台的企業所得稅法前瞻性地建立起了比較先進的反避稅法律框架,加強反避稅,使反避稅對稅收的直接貢獻從2005年的4.6億元人民幣上升至2013年的469億元人民幣。
  另外,稅務總局正在研究開發跨國公司利潤指標監控體系,全面跟蹤和監控在華跨國公司利潤水平變化情況,為保護中國稅基安全提供技術保障。中國正在和全世界一道努力編織打擊國際逃避稅的“天羅地網”。相關鏈接
  全球知名的“避稅天堂”
  開曼、百慕大群島……這些雖是小小的島國,卻在全球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因為它們被貼上了“避稅天堂”的標簽。
  “避稅天堂”是指那些為吸引外國資本流入,繁榮本國或本地區經濟,在本國或本地區確定一定範圍,允許境外人士在此投資和從事各種經濟、貿易和服務活動,不對其征收或是征收極低的所得稅。
  位於加勒比海上的開曼群島,可謂全球最為知名的“避稅天堂”,宜人的熱帶氣候是島上唯一資產,但幾十年來從不征收所得稅的政策,卻讓這個僅有6萬居民的島國有幾十萬家註冊公司,成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
  除了開曼群島,國際上能稱得上“避稅天堂”的還有不少,包括列支敦士登、英屬維爾京群島、巴哈馬、塞舌爾、聖基茨和尼維斯、澤西島、百慕大群島等等。除免稅外,這些國家還有資金進出自由、註冊方便、監管力度小、信息保密性強等特點。(綜合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花樣百出的違規避稅手法
  利用避稅港,向境外轉讓股權等方式避稅
  例如,在某避稅港註冊的A公司收購中國境內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後,相同投資人在另一避稅港註冊C公司,C公司以低價回購A公司,繼而又以高價轉讓給另一家在相同避稅港註冊的D公司,而獲利收入主要來自B公司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的升值,本應向中國繳納稅款卻最終無法收回。
  借集團業務重組避稅
  例如,某跨國公司在低稅國家或地區設立全球營運或財務中心等機構,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繳納服務費,再通過總部制定的方法將利潤在各子公司之間分攤,但這種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國子公司利潤水平大幅下滑,稅收減少,這從本質上也是一種利潤轉移。
  (原標題:扎緊籬笆打擊跨國公司逃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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