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5:反腐如何“承前啟後”】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正在舉行。十八大至今已超兩年時間,本屆中央紀委的工作也接近半程,特殊的時間節點也賦予了此次全會更多“承前啟後”的意義。如何總結判斷當前反腐形勢?如何規劃新一年的反腐敗工作?本次會議看點頗多。
  2014年,中國反腐規模、深度、密集程度以及廉政法治探索都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態勢,反腐事實上已經進入一個新常態。應當說,當前中國反腐正處於一個深水期,在這一特殊階段,反腐越向前推進,遇到的體制阻礙、利益阻力和政治考驗將越大,也越需要更強的反腐決心、更新的反腐策略、更猛的反腐力度。面對過去的反腐成果,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腐敗問題在一些領域和部門仍呈易發多發態勢,稍一放鬆,原有的腐敗問題很有可能死灰復燃,甚至愈演愈烈。
  從本質意義上說,反腐不僅僅是“打虎”“拍蠅”和“獵狐”,而是通過革新權力結構、利益格局和政治生態,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和國家治理現代化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在今年,反腐仍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主題。改革是反腐的推動力,反腐是改革的突破口,反腐將進一步滲透進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影響人們的反腐觀念和廉潔意識,重塑人們的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廉潔”將成為人們共同追求的一個新的關鍵詞。
  放眼2015年,筆者認為,作為實現反腐法治化的基礎,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將成為今年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將按照《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主要任務和時間進度要求,在綜合改革和頂層設計的同時,進一步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機關的轉職能、轉方式和轉作風。根據《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要求,在前期新設7家派駐機構的基礎上,對業務相近、相關或者系統規模小、監督對象少的部門探索歸口派駐的實踐方式。與此同時,通過調整等方式實現原有派駐機構的統一名稱管理和內設機構改革。
  權力制約和監督將形成體系化併進一步發揮震懾力。今年將針對領導幹部的權力運行實行全方位的制約,提出更為嚴格的分權要求和公開要求,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管理清單、權力分解制度,讓政府部門和領導幹部的權力不能再“任性”。專項巡視監督將成為權力監督的一把“利劍”。今年將總結前期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的成果和經驗,修訂出台新的巡視工作條例,明確巡視職能、巡視範圍、巡視方式和巡視責任等內容,並針對特定問題、特定人員、特定部門以及特定項目開展高密度的專項巡視監督。專項巡視將發揮靈活機動的監督優勢,通過殺個“回馬槍”的監督方式,撬動整個“一把手”權力監督體系的發展。
  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仍將是推進反腐工作的關鍵點。今年,“兩個責任”將在制度制定層面完成“全覆蓋”的同時強化制度執行,全面推進“一案雙查”,對於出現嚴重腐敗問題的地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包括黨委和紀委的責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說明,權力是一種責任,無論是被監督者,還是監督者,都有責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否則就是失職。
  作風建設將向制度化和長效化方向發展。反腐將針對作風建設存在的現實挑戰,推進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解決作風問題的根源性問題。堅決反對特權作風和行為,運用制度手段約束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也監管領導幹部親屬配偶子女的從業行為,形成“雙管齊下”的局面。與此相適應,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實行抽查核實將成為一個經常性舉措。
  隨著一大批“大老虎”的“入籠”,針對落馬貪官的司法程序將陸續啟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貪官走向庭審,公開審判將不斷彰顯法治反腐的威懾力。與此同時,反腐觸角將拓展至新的領域和人群,特別是權力集中、資源壟斷、利益複雜的領域以及與“大老虎”存在利益同盟關係的人群。反腐將從高層突破向基層瓦解遞進,從精確打擊向收網清除延伸,不斷切斷利益鏈條和腐敗網絡。不敢腐機制的完善將推動不能腐、不易腐和不想腐機制的發展。
  2015年,中國反腐不會停止前進的步伐,依然走在路上。道一聲:奔跑吧,反腐!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 莊德水)  (原標題:專家談2015年反腐:針對落馬貪官司法程序將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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