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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十一”黃金周進入尾聲,許多人又一次在集體出游中感受了車票的難買、道路的擁堵和景區的“人山人海”。當你疲累地在景區挪動時是否會想,這樣的黃金周要不要改一改?特別是在“假日辦”撤銷、國務院公佈《關於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後,社會上關於黃金周的存廢、改革之爭愈發熱烈。
  黃金周是存還是廢?
  今年“十一”黃金周前,北京的施京一家又陷入糾結:出門又堵又貴,在家實在乏味。黃金周,已不再像15年前剛出現的時候讓他們興奮。
  黃金周是存、是廢?社會上的觀點針鋒相對。
  以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為代表的“廢除派”認為:隨著帶薪休假的進一步落實,應該取消“十一”黃金周,將國慶節的法定假日調整為1天,剩下的兩天法定假日可以分給元宵節、重陽節兩個傳統節日,或將春節法定假日延長為5天。
  即使從商家角度,也不全是利好。蔡繼明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做了分析,發現黃金周期間商家賺得盆滿缽滿,但過後卻是門庭冷落。
  反對廢除黃金周的也大有人在,即使一些百姓也不希望黃金周就此消失。上海工作的小徐說,除了春節,現在就國慶一個長假,帶薪休假還要看老闆臉色,廢除了以後去旅游就沒時間了。
  帶薪休假如何落實?
  說到帶薪休假,就說到了許多人的“痛處”。蔡繼明也表示,取消“十一”黃金周有個前提條件,就是全國各地各個單位都能嚴格執行帶薪休假制度。但我國目前的帶薪休假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落實率只有50%左右,所以說這個條件還不成熟。
  “根源就在於帶薪休假落實得不夠,大家不得不求助於節假日。而法定假日就11天,在總量沒增加的情況下,又不得不挪用雙休日。這些導致了公眾對節假日安排不滿意。”他說。
  蔡繼明認為,對沒有落實帶薪休假的單位,法律部門應該受理職工集體訴訟,至少應該補發職工3倍的工資,或者有更嚴厲的懲處。
  沒有黃金周如何旅游?
  其實,黃金周留也好,廢也好,目的只能是一個:更好地保障和實現人民群眾的休假權。
  拋開公休日不算,我國法定節假日共有11天,在國際上並不算短。但關鍵是帶薪休假的時間太短了。而帶薪休假是最適合用來旅游的,這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中國目前的主要問題是帶薪休假時間太短,一般最長15天,最短5天,平均10天左右。我們課題組研究了60來個國家,帶薪休假平均是19天。”蔡繼明說。
  攜程網最近的調查顯示,80%的人希望通過帶薪休假的方式旅游,而不是黃金周。如果帶薪休假能成為“法定假日”,對許多人來說,一年四季都可以是黃金周。
  “如果大家不在黃金周集中出行,既可以降低景區和交通在某一時段的壓力,還可以促進景區設施、服務的長遠發展,也可以減輕游客出行的成本和壓力。”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說。 (據新華社北京10月5日電)
  落實帶薪休假才能解決“扎堆游”
  “十一”黃金周七天長假,又淹沒於人潮人海中。每到黃金周,一些熱門景區、道路都堵成“黃金粥”。因而,關於黃金周存廢的議論又起。其實,更多人認為,黃金周本身沒有錯,問題是中國人整體假期不足,特別是帶薪休假落實不到位。
  有調查顯示,儘管這幾年我國帶薪休假得到逐步落實,但整體情況仍不盡如人意,落實率只有50%左右。即使落實的單位,平均每人每年只有10天假期,還要視工齡長短。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僅為一半。
  可見,當前制約旅游消費、造成黃金周擁堵的重要原因是休假時間不足、帶薪休假無法真正落實到位,而不是黃金周要不要存在的問題。
  帶薪休假,並非單位或某些人的恩賜,而是被寫入勞動法的所有勞動者的權利,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具有強制性。以“要以工作為重”“要有集體意識”等理由變相剝奪職工合法的休假權利,往重了說,就是違法。
  2013年,國務院頒佈實施《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也明確,要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
  誰也不願意出門時寸步難行,誰也不願意旅游時置身人山人海。惟願儘快落實帶薪休假,大庇天下勞動者脫出“扎堆游”的難堪困境。 (新華社10月5日電)  (原標題:黃金周取消還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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