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雜文作者
  密爾不贊成政府大量網羅人才,反對政府的人才壟斷。他認為,政府對於人才的壟斷,將會造成政府權力對社會的壓迫;將會增加政府的腐敗機率;將會強化政府對社會成員的控制;將會導致人才本質的異化;無益於社會對於權力的監督。
  約翰·密爾(1806-1873)是19世紀的英國思想家。英國的文官制度借鑒了古代中國的科舉制度,我國的公務員制度借鑒了英國的文官制度。英國是否出現過公務員熱不得而知,但密爾在其名著《論自由》中,的確談論過政府熱衷招募人才,人才蜂擁擠進政府的現象。
  其實,密爾不贊成政府大量網羅人才,反對政府的人才壟斷,主要見於該書第五章《本書教義的應用》。他是從幾個方面展開論述的。
  政府對於人才的壟斷,將會造成政府權力對社會的壓迫。在英國,“政府行政職務上所用職員一概應以競試的辦法來選取,以便為那些職務求得所能得到的最有智力和最有教養的人士。”我國的公務員選拔幾乎是英國這套辦法的模仿與翻版。然而,密爾並不贊成“一國中所有高才”全部“被吸入政府的職務中去”,他認為,“假如……社會事業……各個部分都掌握在政府手中;又假如政府的職司普通都有最能幹的人來充任;那麼,一國中所有擴大起來的文化和實踐出來的智慧,……勢必都集中於一個人數眾多的官僚機構,而群體中其餘的人,勢必只註目在它身上來謀求一切:一般群眾要做什麼,須求它指導和指揮;有能力有大志的人們則向它謀求個人的升進。”在當代政治結構中,人們推崇的是有限政府,而非萬能政府。政府觸角的無所不在,有形之手的無所不為,並非社會的福音。公權的強勢必然導致私權的弱勢,權力的擴張必然導致權利的萎縮。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密爾指出,“所要辦的事,若由個人來辦會比由政府來辦更好一些。”“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權力,會有很大的禍患。”大量人才擁擠在政府機構,屍位素餐、養尊處優者外,的確對政府履行職能或有增進,然而,一個將全部人才都掌握其中的強勢政府,不僅對於相對弱小的社會與公民構成極大的生存壓力,而且“都足以更加擴大散佈其對人們希望和恐懼心理的影響,都足以使得活躍而富於進取性的一部分公眾愈來愈變成政府的依存者,或者變成旨在組成政府的某一黨派的依存者。”這對於以保障公民權利為目標的社會建設,對於建設小政府、大社會的改革目標,顯然是南轅北轍。
  政府對於人才的壟斷,將會增加政府的腐敗機率。政府對於人才的“虹吸”效應,是以其產生的實際利益為前提的。在國外,很多國家的公務員屬於服務性崗位,待遇差,油水少,法紀嚴,並不具有多麼強烈的吸引力。而我國的公務員不僅福利好、穩定性好、保障好、工作輕鬆、社會地位高,而且存在權力過大、權力尋租的空間。這無疑是一種政策導向,於是“謀求鑽進這個官僚機構,鑽進之後又謀求步步高升,就成為大家進取的唯一目標。”在中國社會中,公務員不僅享受著退休雙軌制的顯性福利,而且還有著福利分房之類的隱性實惠。在中國,“公務員熱”高燒不退,這首先是濃重的“官本位”觀念所致。在另一些人看來,報考公務員幾乎等同於只賺不賠的投資行為,進入這個隊伍可以獲得豐厚的本息回報。在“官本位”的強力導向之下,眾多年輕人為獲得當官的資格,千軍萬馬通過“國考”“獨木橋”,千方百計謀求仕途飛黃騰達。密爾似乎也曾深受官場之害,他指出,“在凡事必經官僚機構來辦的地方,凡為官僚機構所真正反對的事就沒有一件能辦得通。”我國攻堅階段的改革之所以步履維艱,這與一些政府機構已經成為既得利益群體的消極抵制不無關係。在缺乏監督的體制下,權力必然會為自己創造大量尋租機會,這不僅會助長權力的專制,而且會助長權力的腐敗。
  政府對於人才的壟斷,將會強化政府對社會成員的控制。密爾指出,“這個組織自身愈是完善,它從群體各等級中為自己吸收並訓練最能幹的人員愈是成功,那麼它對包括官僚機構的成員在內的一切人們的束縛也就愈加完整。”政府機構對其成員的基本要求是平庸、隨和與聽話,最不能容忍的是下屬的能力超群、個性鮮明與獨立思考。密爾一針見血地指出,“因為管治者自己也成為他們的組織和紀律的奴隸,正不亞於被管治者之成為管治者的奴隸。”他以中國為例,“中國的一個大官和一個最卑下的農夫一樣,同是一種專制政體的工具和僕役。”《紅樓夢》中的晴雯固然是賈府的工具與奴僕,賈府的主子賈政,不也是皇帝的工具與奴僕麽?
  政府對於人才的壟斷,將會導致人才本質的異化。在國外,博士的培養目標是進入科研領域,在國內,不少理工科博士卻爭做公務員,這是對教育資源的極大浪費。當大量優秀人才熱衷於擠上公務員通道,而忽略生產性工作的參與,這將造成生產單位優秀人才的大量流失和短缺,導致社會創造財富能力的弱化。市場經濟缺乏持久和足夠的活力和創新力,社會何以實現快速的轉型和發展?密爾不無擔憂地指出,“若把一國中的主要能手盡數吸收入管治團體之內,這對於那個團體自身的智力活動和進步說來,也遲早是致命的。”政府機構作為官場,其自身有著惰性十足的運行規則,這些規則不分明暗,在社會評價上,大多是負面的。一大批承載著民族智慧與現代知識的年輕的精英群體進入官僚機構,“他們既經結成一個隊伍,運用著一個和所有制度一樣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定則來進行的制度,這個官吏團體便不免在經常的誘引下逐步墮入惰性相沿的例行公事之中”,犧牲掉的是青年人的朝氣、智慧、自主性與創造性,從而陷入無限的循環性、重覆性的通知、會議、統計、報表的平庸的事務之中。
  政府對人才的壟斷,無益於社會對於權力的監督。密爾指出,對於這個已經將大批人才納入彀中的官僚機構,“要刺激這個團體的能力使其保持高度水準,唯一的條件是應對在這個團體外面的有同等能力的監視批評負責。”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求“在政府之外保有某些手段來形成這種能力,並給以為對重大實際事務做出正確判斷所必需的機會和經驗,這是必不可少的。”一個“政府之外”,一個“同等能力”,密爾的意思很清楚,只有異體監督才是有效的。而在我國,監督機構林林總總,但從本質來看,在“統一領導”、“保持一致”的要求之下,這些監督機構都是自體監督,在此情況下,監督成效必然大打折扣。由於以“官本位”為指導思想的連年的“公務員熱”,大批人才進入了權力機構或與前者本為連體的監督機構,人們期待真正有力的社會監督而不可得,因為擁有同等能力與水準的人才已經被政府所壟斷,“不僅在外邊的公眾由於缺少實踐經驗之故沒有資格來批評或約制這個官僚機構的工作,就是專制制度的偶然機遇或者平民制度的自然運用,間或使一位或若干有志改革的統治者掌握大權,也不能實施與這個官僚機構利益相反的改革。”的確,大量的思想者、管理者被招進政府機構,他們要麼成為既得利益集團的一分子,要麼被動地受制於供職單位。在社會變革的歷史關頭,社會上的精英分子嚴重缺乏,體制內積壓的精英分子已經受惠於或受困於這個體制,因此,推動社會的進步與變革將會變得更加困難。  (原標題:密爾如何評論“公務員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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